保健食品面面觀

資料來源: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387期
上稿日期:2013/02/18

 

隨著人口老化、慢性病的比例增加,國人漸漸興起了ㄧ股養生風潮。中國人向來喜愛食補,各種打著保健養身的健康食品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,吃進這些食品就能保證一定會健康嗎?民眾該如何從眾多的產品中做出正確選擇?已是不可避免學習的課題。

 

認明衛生署之健康食品標章

健康食品已成為法律名詞,產品上最容易辨識的方法就是圖案為小綠人的健康食品標章,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,必須為經審核通過、具有核准證號的產品,才能於產品包裝上標示健康食品。目前衛生署公告的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共有13項,分別為:(1)調節血脂功能、(2)免疫調節功能、(3)胃腸功能改善、(4)骨質保健功能、(5)牙齒保健、(6)調節血糖、(7)護肝(化學性肝損傷)、(8)抗疲勞功能、(9)延緩衰老功能、(10)輔助調節血壓功能、(11)促進鐵吸收功能、(12)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及(13)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。個別產品經科學實證,無害人體健康,且具有明確保健功效,或符合衛生署公告之規格標準,經衛生署審查通過者,始得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、標示健康食品標準圖樣及核准之功效。

 

不迷信誇大的功效

沒有健康食品標章的產品,坊間一般泛稱之保健食品,通常為濃縮或是萃取食物中的成分製成膠囊粉末等形式,若要選購此類產品,應先看清楚有無完整中文標示,是否標示成分內容、品牌、廠商等。如果對產品成分或標示有任何疑問,可以撥打產品標示上的廠商電話加以詢問,藉此檢視業者是否對自身產品具有專業的了解,以及對產品售後負責的態度。

 

無論健康食品或一般食品,均不得宣稱醫療效能,違者將依法處辦。看似神奇的功能,例如排除體內毒素,或像坊間常見的廣告手法,以ㄧ個燒杯攪拌,或隨意擷取幾篇研究論文就斷章取義佐證吃完會有功能,通常只是廣告的誇飾用語,不應隨便採信。然而市售商品琳瑯滿目,遊走於法律定義的邊緣販賣瘦身、排毒、豐胸及防癌等不實產品不勝枚舉,大家應拒買來路不明、無中文標示或標示不明之食品,切莫隨意聽信宣稱特殊功效(如超級、無敵、減肥、增高、壯陽等)之食品廣告,唯有保持理性,才不會傷了荷包又壞了健康。

 

不應取代均衡飲食

由於現代人作息混亂,飲食更不均衡,難免會存有以各種保健食品來彌補健康的心態,甚至誤以為吃越多保健食品,或是買越昂貴的產品來吃就會越健康,卻不修正自身錯誤的飲食方式,這是本末倒置的危險做法。還有人以為保健食品是食物,吃多了應該沒有關係,甚至會更好,這些都是嚴重錯誤的想法。因為良好的飲食習慣是健康的基礎,廣泛選擇各類食品達到「均衡」的目的,已可獲得足夠的營養,無需特別補充,更無需大量攝取,以免造成身體負擔。有一些健康食品產品標示上,可以看到「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的意見」或是「懷孕婦女不建議使用」等標語,這透露出一個訊息,就是此類濃縮萃取的產品,消費者應該要請教專家的意見,並謹慎食用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,並非貪多的胡亂食用。

 

以目前通過健康食品「不易形成體脂肪」保健功效的茶類飲品來說,雖然產品添加的纖維及茶葉中的特殊萃取成分,的具有不易形成體脂肪的效果,但是在濃茶中所含的單寧酸卻會干擾鐵的吸收,可能引發貧血的風險。而具有「胃腸功能改善」的優酪乳,也要注意避免食用過多導致攝取過量的精緻糖,引發肥胖及蛀牙的風險。另外,以高濃度萃取食材提煉而成、來路不明又標榜為保健食品,若製程時沒有經過農藥殘留、重金屬殘留等測試,每天食用之後累積的高濃度也會增加中毒的危險。其實人體對某些營養素有一定的需要量,攝取太多反而對健康有害。民眾食用保健食品時,若食用劑量不明或任意吃了太多種,就容易造成營養素相互干擾或增加肝腎的負擔。如果您在用藥時又食用保健食品、健康食品等產品,務必要在看診時告知醫生。食品不具任何醫療效能,也沒有等同藥品效果,更無法取代正規治療,身體不適應及時就醫,不應盲目食用而延誤病情。

 

購買後注意保存

民眾購買保健食品後,宜遵照包裝上標示的建議食用量來食用,切勿過量,也應詳讀包裝上的保存方法放置。至於標示的有效期限是指「未開封」狀態下的保存時間,一旦開封後,產品會因儲存環境發生變化,只要開封後就要儘快吃完,以免變質。
由於台灣氣候溼熱,膠囊錠狀食品內放置的棉花應在開封後取出丟棄,如果繼續放置在瓶中,反而會不斷吸溼而影響品質。當然,最基本的保健方式還是均衡飲食、正常作息,保持健康體位並維持心情開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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